湖北當陽市中心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項目-環城南路-環城東路檢測費競爭性磋商公告
當陽市中心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項目-環城南路-環城東路檢測費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日期:2025-04-09 16:18|發布單位:湖北鴻澤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4-22|項目監管地:當陽市|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當陽市中心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項目-環城南路-環城東路檢測費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布絡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0582202506000148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82-2025-00305
3、項目名稱:當陽市中心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項目-環城南路-環城東路檢測費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69.801250(萬元)
6、最高限價:69.801250(萬元)
7、采購需求:
主要內容為土方、水泥穩定碎石上基層、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混凝土等的檢測。
8、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落實政府采購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政策;政府采購優先采購環保產品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微型企業)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超過有效期需要提供延期證明。
(2)根據《關于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人員管理的通知》(鄂建辦【2016】299號)要求:從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幕墻等專項檢測的檢測機構,可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檢測業務;從事水泥、鋼筋、混凝土、砂漿等見證取樣的檢測機構,原則上不得跨區域(市、縣)開展檢測業務。供應商在當陽市內具有固定的檢測實驗室和設備,沒有固定檢測實驗室和設備的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必須承諾:成交合同簽訂后必須 30日內在當陽市內設立固定的檢測實驗室和設備并取得相關部門驗收認證。
三、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