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薩爾縣新區凈化水廠二期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吉木薩爾縣新區凈化水廠二期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標段編號:6523272504070037300100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木薩爾縣新區凈化水廠二期建設項目已由吉木薩爾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縣發改(2025)105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吉木薩爾縣水資源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源為專項債券及縣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吉木薩爾縣老臺鄉
2.1.2建設規模:1座濾池車間、1座絮凝池沉淀車間、1座清水池、綜合樓、進水泵房(水泵設備部分)、機修車間、污泥脫水車間、室外工程等。
2.1.3 總投資額:6249.57萬元
2.1.4總承包計劃工期:183天(日歷日)(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06月01日
計劃竣工時間:2025年11月30日
2.1.5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分標段
2.1.6其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規范標準,確保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等有關部門的審查;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包括設計、采購、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責任期工作和最終接收等國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環保、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為交鑰匙工程,具體內容如下:
2.2.1設計工作包括:施工圖設計藍圖和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及相關費用。施工圖須經招標人確定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或由招標人組織的相關審查審查合格,施工圖預算須招標人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
2.2.2施工范圍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的全部施工內容。
2.2.3工程管理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配合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與本項目相關的檢驗檢測及費用、竣工圖編制、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2.2.4采購包括:與工程項目相關(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驗收保管等全部采購內容及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中承擔相應設計任務的成員滿足條件)(設計資質須滿足以下要求其中一項即可):①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中承擔相應施工任務的成員滿足條件):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外施工、設計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有能力主持本項目全部工作的人員,須本單位注冊;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任何職務,在本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投標人所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在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記的人員且該項目負責人為本項目人員,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5)若施工負責人符合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的,允許兼任總承包項目經理。
3.4 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3.4.1施工業績:已完成的類似工程施工業績至少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表(或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聯合體投標的,負責施工的成員需提供。
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設立企業參與招投標時,招標文件和評標文件中不評價企業業績,只對項目負責人業績作出要求)。
3.4.2設計業績:已完成的類似工程設計業績至少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設計合同)(聯合體投標的,負責設計的成員需提供。
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設立企業參與招投標時,招標文件和評標文件中不評價企業業績,只對項目負責人業績作出要求)。
3.5、類似業績要求
3.5.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業績要求:至少擔任過一項已完成類似項目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的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表(或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須反映擬派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3.5.2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至少擔任過一項已完成類似項目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或施工的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表(或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須反映擬派本項目施工負責人。
3.5.3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至少擔任過一項已完成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或設計項目的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設計合同。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須反映擬派本項目設計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