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市漢陽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漢陽區龍陽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項目運營期(第六年)績效評價競爭性磋商公告
武漢市漢陽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漢陽區龍陽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項目運營期(第六年)績效評價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日期:2025-04-07 17:14|發布單位:武漢千代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4-18|項目監管地:漢陽區|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漢陽區龍陽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項目運營期(第六年)績效評價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網上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WHQDZC2025-045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105-2025-00366
3、項目名稱:漢陽區龍陽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項目運營期(第六年)績效評價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50.000000(萬元)
6、最高限價:50.000000(萬元)
7、采購需求:
完成漢陽區龍陽湖截污及清淤工程PPP項目運營期(第六年)績效評價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之日開始至2025年12月31日(以實際工作服務期執行)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項目,根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文中對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規定,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供應商如符合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中對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的,需提供本單位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詳見“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如未按規定提交其響應將被拒絕。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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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網上
3、方式:
供應商獲取招標文件可通過登錄漢陽區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http://47.111.115.168:10009/#/index)直接獲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冊賬號的供應商,請先完成系統賬號注冊,再辦理CA鎖。方式為:打開漢陽區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首頁,點擊“供應商注冊”進入網上信息注冊填寫。供應商注冊時應誠信、客觀、真實和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不能弄虛作假或假冒他人名義。否則,一經發現,將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有關網站上公示,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供應商自己承擔。注冊完成后可進行CA鎖辦理,辦理細則及操作流程可在漢陽區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首頁-下載中心,下載《供應商一次性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