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市榆陽區交通運輸局榆陽區巴小路(紅石橋至王圪堵段)改建工程無定河省級重要濕地選址選線意見論證報告編制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榆陽區巴小路(紅石橋至王圪堵段)改建工程無定河省級重要濕地選址選線意見論證報告編制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YYZFCG競爭性磋商(2025)32號
項目名稱:榆陽區巴小路(紅石橋至王圪堵段)改建工程無定河省級重要濕地選址選線意見論證報告編制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449,65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3個月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合同包1(榆陽區巴小路(紅石橋至王圪堵段)改建工程無定河省級重要濕地選址選線意見論證報告編制服務)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榆陽區巴小路(紅石橋至王圪堵段)改建工程無定河省級重要濕地選址選線意見論證報告編制服務)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全部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
(2)證書等級: 專業: 補充說明:
(3)供應商為響應招標并參加投標的合法注冊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標識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事業法人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其他組織應提供國家規定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4)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投標全過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直接投標,須提交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和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代表參加投標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和在本單位的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
(5)供應商提供上一年度至開標前已繳存的至少三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6)供應商提供上一年度至開標前已繳納的至少三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上應有代收機構或稅務機關的公章。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