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原消毒試劑耗材集采項目的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原消毒試劑耗材集采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深圳市羅湖區桂園街道老圍社區紅寶路139號蔡屋圍金龍大廈10樓1003房(深圳市振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5年4月14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0868-2544ZD212H
項目名稱: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原消毒試劑耗材集采項目
預算金額:人民幣37.47375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37.47375萬元
采購需求: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原消毒試劑耗材集采項目1項
合同履行期限:按科室實際需求供貨,供貨最后期限不能超過2025年11月30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復印件,原件備查;如果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為分公司則須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其所屬集團(或總公司)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函或承諾書(格式自擬),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集團(或總公司)授權兩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也不接受集團(或總公司)與分公司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2)①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②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不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2023〕3號)列明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③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情形;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⑤除單一來源采購,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須提供《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