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八十八)(西城區月壇街道)(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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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八十八)(西城區月壇街道)(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 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八十八)(西城區月壇街道)(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以 京老舊辦發[2024]7號及京老舊辦發[2024]23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中鐵諾德城市運營服務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事業單位自籌資金(中央) ,出資比例為 政府補助及企業自籌,出資比例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監理與相關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建設地點 月壇街道
2.2 本工程建設規模 16912.32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2065.54481 (萬元)
2.3 本工程計劃工期 306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工程設計服務(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工程監理服務、施工項目管理、工程造價咨詢等四項服務工作
2.5 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與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投標。
3.3 其他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主要負責人的資格條件:
(1)項目總負責人(總咨詢師):投標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二級注冊建造師或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國家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或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同時須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具備相應資格的項目總負責人可兼任設計負責人或監理負責人。
(2)設計負責人: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同時須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的中級及以上職稱。
(3)監理負責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同時須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的中級及以上職稱。
2.業績要求:設計類似項目(具備其中一個業績即可):
(1)近五年具有單項合同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業績;
(2)近五年具有含設計的全過程工程咨詢類業績。工程監理類似項目(具備其中一個業績即可):/ 。
3.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參加投標;
(3)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投標人須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設計單位為牽頭人;
(4)聯合體投標,應按照聯合體分工分別提供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業績;
(5)聯合體投標,同一專項服務不允許兩家單位聯合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