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縣城市更新管網提升工程(二期)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清河縣城市更新管網提升工程(二期)項目已由清河縣行政審批局以關于清河縣城市更新管網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清批審【2023】56號;關于清河縣城市更新管網提升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清批審【2024】3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清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100.00%,招標人為清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甘泉路(運河街-長城街)雨水管網連接項目、育才西街(東方瀚城小區段)雨水管網連接項目、G340沿線(泰山路-華山路)污水泵站、管網項目。
(2)工程地點:清河縣甘泉路(運河街-長城街)、育才西街(東方瀚城小區段)、G340沿線(泰山路-華山路)。
(3)工期:18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0 日。
(4)質量標準:合格,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并符合國家現行的技術要求和驗收規范。
(5)標段劃分:3個標段,1標段:清河縣城市更新管網提升工程—甘泉路(運河街-長城街)雨水管網連接項目;2標段:清河縣城市更新管網提升工程—育才西街(東方瀚城小區段)雨水管網連接項目;3標段:清河縣城市更新管網提升工程—G340沿線(泰山路-華山路)污水泵站、管網項目。
(6)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3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只允許中1個標段。在評標階段,評標委員會將按照標段順序(1-2-3標段)進行評審,若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得分最高的中標候選人,則在后續標段中僅正常進行商務、技術、報價的得分計算及排名,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按總得分順序順延。
2.2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的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1.3其他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投標。投標人需提供與招標人無利害關系承諾書。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均按無效標處理;
3.1.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本項目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3個標段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