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內江市市中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勘察設計答疑書01號
內江市市中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勘察設計
答疑書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潛在投標人對《內江市市中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期)-勘察設計》招標文件提出的異議,現答復如下:
問:本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為:
1、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建設(1)鋪設71700米dn200的主管道,材質為hdpe 雙壁波紋管;(2)鋪設790365 米dn100的支管,材質為pe 波紋管;(3)新建提升泵站66處;(4)新建檢查井1888 座;2、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1)新(改)建三格化糞池 10597座;(2)新建二級生化處理設備117 座;(3)新增人工濕地104個。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要求為: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而在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人員配備中,卻還要求了給排水專業負責人需要: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得3分,同時具有給排水類中級職加1分,具有給排水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加2分。我方認為此人員設置不合理。具有一定的傾向性。建議將給排水專業負責人要求改為:具有給排水類中級職稱得3分,具有給排水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得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