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安江上游歙縣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城區污水管網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安江上游歙縣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城區污水管網工程項目已由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新安江上游歙縣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立項的批復(發改產業[2024]26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黃山歙浦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人為黃山歙浦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歙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及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56%及自籌資金44%。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新安江上游歙縣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城區污水管網工程項目
2.2項目編號:HJSGC2025G025
2.3建設地點:歙縣
2.4建設規模:約1000萬元
2.5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包含氮磷攔截生態治理,一體化提升泵站智能化改造,現狀污水管檢測清淤,點狀固化管道非開挖修復,整體管道CIPP紫外光非開挖修復,污水管網、檢查井、污水泵站、截流井改造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設,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合格
2.9招標控制價:9296537.59元
2.10項目性質:市政公用工程、環保工程
2.11本項目是否采用“評定分離”:采用
2.12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且符合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規定。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由代理機構在推薦定標候選人前對擬推薦的定標候選人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書面反饋至評標委員會。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定標候選人。
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如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2家;
②聯合體各方均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牽頭人可為聯合體成員的任一單位,且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牽頭單位,明確聯合體成員各方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