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為藍山縣荊竹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道路和風機吊裝平臺工程施工,采購人為浙江運達能源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施工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
1、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藍山縣荊竹風電場二期工程項目道路和風機吊裝平臺工程施工 項目編號:HZXC-GC-TG-250129 最高限價: / 。 采購需求
(1)藍山縣荊竹風電場二期項目道路長約 22.624 公里;
(2)藍山縣荊竹風電場二期項目吊裝平臺 15 個;
(3)以上道路及平臺工程配套的涵洞、涵管、擋墻(含路堤護腳)、護坡工程、截排水溝、施工臨時便道、錯車平臺、填筑通道、路面標志牌線、路緣石(若需要)、防護墩、棄土場等等輔助工程;道路場內外分界點坐標如下:如下Y=612850.026,X=2777697.015(國家大地2000坐標系);
(4)其他在風電場道路工程、吊裝平臺工程等施工階段應包括的工程實體、措施項目、技術服務和配合協調及施工藍圖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等;
(5)風電場道路需滿足風機設備、升壓站設備等大件設備運輸條件,對于不滿足運輸條件的地方進行整改;并負責對道路進行維護、保通(含臨時石渣鋪墊)、等工作,相關費用供應商應在響應報價中考慮。
(6)負責施工期環水保措施費(包括塌方清理、道路抑塵、臨時綠化)等工作,相關費用供應商應在響應報價中考慮。
(7)供應商施工期間臨建設施,包括攪拌站、加工廠等所有臨建及設備、設施、臨時道路均由供應商自行解決,包括場地選擇、征林征地手續辦理,后期場地清理、植被恢復、環保、水保驗收等工作,費用自理,含在響應報價內。
(8)供應商需安排專人與采購人共同參與本工程征林征地、拆遷(供應商配合協調鄉鎮、村社兩級,采購文件或合同文件已約定由供應商本應自己解決的工作除外)等報批手續辦理、對外協調、阻工協調等工作,供應商響應報價時應充分理解并考慮協調工作難度和風險。且供應商不能以此作為工期和價格索賠的理由。
(9)由于施工不當造成超過設計范圍的,供應商自行承擔超出征林征地紅線范圍的費用,供應商同時需承擔所產生的修復恢復及相關費用。
(10)當供應商在設備、材料等運輸過程中造成縣、鄉道及其它道路損壞時,自行進行修復和完善。
(11)施工過程遇有需拆除拆遷的房屋、電線桿、墳地等零星障礙物時配合采購人協調解決。
(12)道路施工中要妥善保護好沿線所有設施,如因損壞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其全部責任,并妥善解決。
詳見采購文件技術規范書。
項目實施地點: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大橋族鄉。 計劃工期(合同履行期限) 本工程工期141日歷日
本工程計劃進場日期 2025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