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爾吉木倫河兩側大壩及太平莊村河道山溝河道治理項目公告
烏爾吉木倫河兩側大壩及太平莊村河道山溝河道治理項目
招標公告
標段編號:F150422202503170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烏爾吉木倫河兩側大壩及太平莊村河道山溝河道治理項目已由巴林左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左發改字〔2025〕21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巴林左旗林東鎮人民政府,資金來源為一般債券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烏爾吉木倫河兩側大壩及太平莊村河道山溝河道治理項目
2.2標段名稱:烏爾吉木倫河兩側大壩及太平莊村河道山溝河道治理項目施工
2.3建設地點:巴林左旗林東鎮太平莊村、衙門廟村
2.4建設規模:本項目包括太平莊村1#山洪溝護岸工程、太平莊村2#山洪溝護岸工程和衙門廟村河道護岸工程三部分。
(1)太平莊村1#山洪溝護岸工程,雙側護岸,采用鉛絲石籠砌筑,護岸采用坡式護岸。
(2)太平莊村2#山洪溝護岸工程,雙側護岸,采用鉛絲石籠砌筑,護岸采用坡式護岸。
(3)衙門廟村新建護岸工程,單側護岸,采用鉛絲石籠砌筑,護岸采用坡式護岸。
2.5本標段投資額:1727.257438 萬元
2.6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量清單所示全部施工內容
2.7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8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4 投標人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或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完成企業信用檔案登記備案,且在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