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哈圖莫河治理工程監理公告
興安盟科右前旗哈圖莫河治理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F15220020250328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興安盟科右前旗哈圖莫河治理工程監理已由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以內水建【2025】19號文件批復,招標人為科右前旗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和配套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內蒙古昱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科右前旗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管理處的委托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大石寨鎮
2.2建設規模:新建護岸工程105段,總長度18.763km。其中左岸48段,長度為9.089km,右岸57段,長度為9.674km。
2.3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施工全過程監理服務。
2.4項目控制價:739700.00元
2.5監理服務期:自本工程開工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束為止。
2.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7評標細則及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具備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3投標人擬派本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工建筑專業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且具有水利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必須在本公司注冊且不得在其他項目同時擔任總監職務。
3.4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相關投標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存在弄虛作假。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經查實提供了虛假內容,取消其投標資格;如在評標期間經查實提供了虛假內容,其投標按無效標處理;如在中標后經查實提供了虛假內容,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3.5信譽要求:
(1)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提供網頁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