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得勝河流域(含山段)水環境質量管控及數字化平臺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得勝河流域(含山段)水環境質量管控及數字化平臺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得勝河流域(含山段)水環境質量管控及數字化平臺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MASCG-1-F-F-2025-0196
項目名稱:得勝河流域(含山段)水環境質量管控及數字化平臺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954.01萬元
最高限價:954.01萬元
采購需求:為了進一步鞏固提升含山縣城已取得的治水成效,全面保障含山縣城順利完成新時期水生態環境治理任務,擬實施得勝河流域(含山段)水環境質量管控及數字化平臺建設項目,圍繞含山得勝河流域(含山段)水環境保護修復等重點任務,結合現有的治水工作基礎與成果,增強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水生態環境管理效能,滿足國家、省、市對含山縣得勝河流域(含山段)的考核要求。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設備及系統運維服務期三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否
2.1.1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具體原因如下:本項目含數字化平臺建設項目、LED屏等,需要專業的技術。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
2.1.2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書面形式(紙質提交或登錄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在線提交)進行質疑。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中“質疑與投訴”內容。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