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化建-璞烯晶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新能源專用聚烯烴特種材料項目—裝置中區(qū)電氣、儀表安裝工程-競爭性談判項目公告
中國化學工程第四建設有限公司
上海璞烯晶新材料新能源專用聚烯烴特種材料項目
璞烯晶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新能源專用聚烯烴特種材料項目—裝置中區(qū)電氣、儀表安裝工程談判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中國化學工程第四建設有限公司上海璞烯晶新材料新能源專用聚烯烴特種材料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璞烯晶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新能源專用聚烯烴特種材料項目—裝置中區(qū)電氣、儀表安裝工程已具備談判采購條件(采購編號:FCC-LWZB-2025-090)。采購人為中國化學工程第四建設有限公司,現(xiàn)進行公開談判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標段(包)編號:FCC-LWZB-2025-090/01
標段(包)名稱:璞烯晶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新能源專用聚烯烴特種材料項目—裝置中區(qū)電氣、儀表安裝工程-標段包01
* 采購內容及范圍:北區(qū)西側道路及周邊管廊工程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資格要求: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營業(yè)執(zhí)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具備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資質條件、人員等施工能力。 (1)資質條件:本次采購要求申請人具備施工勞務(不分等級)資質; (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其他等證明資料); (3)業(yè)績要求:近 3 年承擔同類或類似工程業(yè)績; (4)項目負責人資格: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對應項目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提供聘用單位社保證明; (5)安全人員資質要求:專職安全員必須持安全C證。 (6)特種作業(yè)人員需持有效證件上崗。 (7)項目管理人員要求:項目管理人員須滿足施工管理配置需求。
3.2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