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海南東寨港(三江灣)生態修復項目經理部活動板房招標采購公告
1. 招標條件
活動板房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
2)生產能力要求:生產能力滿足招標方施工需求,生產設備先進環保。
3)財務能力要求:具有相應的財務能力和相關的技術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投標人應提供承諾用于本項目的流動資金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的承諾書原件;
4)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人具有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生產廠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5)生產能力要求:滿足我部所需貨物質量、數量及供應時間要求。
6)履約信用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同時,要求提供銀行出具的信貸證明或至少三家同類投標物資已供買方或使用單位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
(1)濕地保護基礎設施工程:主要包括管理標識系統(圍網、界碑界樁、標識牌等);巡護系統(巡護船、管護碼頭、巡護步道、巡護棧道);閘門;管護系統(管護點、管理站、檢查站);(2)退化濕地恢復工程:主要包括退養還灘工程2680畝:紅樹林種植工程1600畝:鳥類生境改善工程300畝;水生動物生境改善工程780畝;紅樹林(幼年林)撫育工程2815畝:椰林生境改善工程1020畝;(3)科研監測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安裝工程等。
本次招標內容主要為:項目濕地后期巡護人員辦公、居住場所
2.2 招標內容:
附表1 招標物資包件劃分一覽表
2.3 招標方式
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4.2.1 防腐木板房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和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或代理商;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人具有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3)生產能力要求:標物資生產廠應具備防腐木板房年產1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能力,自身具有與防腐木板房產能配套的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礦業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