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國家高新區國際醫療園(西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一期)項目裕華路工程總承包公告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保定國家高新區國際醫療園(西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一期)項目裕華路工程總承包已由 保定國家高新區行政審批局 以高新區行政審批審字〔2023〕022號、高新區行政審批審字〔2023〕044號、高新區行政審批審字〔2024〕01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保定市國康醫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統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 6779.881057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價 6700.471057 萬元;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各類管網,其中污水管線 2305 米、雨水管線2494米、給水管線1655米、中水管線 1707 米、熱力管線1422米、通信管線1550米、電力管線1510米及其他配套設施(不含燃氣工程)。建設地點:本項目位于保定市東部,保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際醫療園西區,裕華路(東三環~天潤街)。
2.2 本次招標范圍和內容:完成本項目施工圖設計、預算編制、竣工圖編制、設備采購和安裝、土建施工、調試和試運轉、驗收、竣工結算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含綠化養護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初設和施工圖紙范圍內所含所有工程內容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工期全面負責。(不含燃氣工程)。
2.3 計劃工期:36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內完成并出具施工圖設計等所有成果文件,并通過相關審批手續;施工工期:自設計完成后300日歷天內竣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從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并辦理接收證書起 24 個月。
2.4 質量標準:合格,設計滿足現行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施工竣工驗收后達到合格標準。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具備履行合同的財務能力,誠信合法經營,三年內沒有失信與違法記錄。
3.2 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以及其他/資質。 (□不接受“資質預警 ”或“資質異常 ”企業投標)
3.3 本次招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 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本次招標聯合體牽頭人須施工企業為聯合體牽頭單位參加投標,項目經理由牽頭單位委派;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其相關聯合體的投標都將被拒絕;
3.3.2 聯合體數量不超過2個;
3.3.3 聯合體的各專業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專業分工認定,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資質認定;
3.3.4 其他:
1、財務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4年成立的企業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首頁、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掃描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若新成立企業無法提供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基本賬戶開戶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須提供)。
2信譽要求:投標人企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通過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
3.4 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