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豐縣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退桔還田二標段”和“農田水利設施及田間基礎建設項目”兩個項目前期土地清查、踏勘測量、初步設計勘測設計公告
南豐縣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退桔還田二標段”和“農田水利設施及田間基礎建設項目”兩個項目前期土地清查、踏勘測量、初步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南豐縣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退桔還田二標段”和“農田水利設施及田間基礎建設項目”已由南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2309-361023-04-01-871076號文批準立項,招標人為南豐縣自然資源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土地清查、踏勘測量、初步設計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項目分“退桔還田二標段”和“農田水利設施及田間基礎建設項目”兩個子項,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勘測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招標工程規模:南豐縣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退桔還田二標段”主要建設內容有:退桔還田、新建機耕道、新建機耕橋、新建現澆溝渠、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等其他設施。南豐縣農田水利建設項目“農田水利設施及田間基礎建設項目子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有:新建現澆溝渠、新建排水排澇渠、新建飲水管道、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及配套電力設施、“小田變大田”改造、新建機耕道、新建機耕橋、新建蓄水池等其他設施。
2.2 項目建設地點:南豐縣12個鄉(鎮)。
2.3招標控制價:本項目土地清查、踏勘測量、初步設計費招標控制價為371.29萬元(其中土地清查費56.87萬元,踏勘測量費187.68萬元,初步設計費126.74萬元)。
2.4招標范圍:土地清查、踏勘測量、初步設計的技術服務等工作。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和江西省相關農業水利工程規劃設計規范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范》(TD/T1012-2000)、《土地開發整理預算定額標準》(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編)(財綜[2011]128號)及江西省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技術標準要求等。
2.7計劃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60天內完成土地清查、踏勘測量、初步設計成果第三方評審,同時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及業主要求提交項目初步設計成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①、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②、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③、具備測繪乙級(含)以上資質和具備土地規劃乙級(含)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