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稀土新材料產業基地水資源論證報告及驗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公告
競爭性磋商公告
1.采購條件
本項目包頭稀土新材料產業基地水資源論證報告及驗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項目名稱)采購人為包頭高新稀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按照相關規定,現對包頭稀土新材料產業基地水資源論證報告及驗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采購編號:zy-nmzb-2025-41
2.2 項目名稱:包頭稀土新材料產業基地水資源論證報告及驗收報告編制服務項目
2.3 采購內容: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及驗收報告,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等水資源管理部門的評審取得相關批復文件,并取得最終取水許可證,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2.4 采購預算:59.9萬元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