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天然氣調峰電廠配套管線東線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蕪湖天然氣調峰電廠配套管線東線項目勘察、設計 招標人為 平安煤炭開采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單位為 淮河能源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資金 已落實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蕪湖天然氣調峰電廠配套管線東線項目勘察、設計
2.2 招標項目編號:GN2025-06-1261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建設地點:安徽省蕪湖市
2.5 服務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完成項目的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工程竣工結算及質量保修期屆滿止。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6 建設規模:蕪湖天然氣調峰電廠配套管線東線項目起自國家管網棗陽-宣城聯絡線39號閥室和蕪湖長江LNG內河接收(轉運)站,終點至蕪湖天然氣調峰電廠,管線總長約2.5km,沿途設置2座場站(裕民分輸站和電廠分輸站),管道設計壓力6.3MPa(其中39號閥室至裕民分輸站設計壓力為10.0MPa),管徑DN600。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7 招標范圍:承擔蕪湖天然氣調峰電廠配套管線東線項目勘察、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測量、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及設計服務(含現場服務),參加建設單位及相關單位委托或政府部門組織的與設計相關的各類審查等、協助業主為推進項目的各項必要工作等。與本項目其他實施主體單位做好設計和技術方面的對接、解釋、溝通,根據招標人的相關要求,完成設計調整工作,最終須確保設計成果審查通過。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8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依法設立,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能力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服務的單位。(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單位登記證書)
3.2投標人資質要求:
3.2.1投標人須滿足以下勘察資質條件之一:
(1)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投標人須滿足以下設計資質條件之一: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工程設計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行業(或管道輸送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3投標人須具有可進行GA1級壓力管道設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許可證。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須同時滿足3.2.2和3.2.3。
3.3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個類似項目設計業績。(本次招標文件中類似項目指:管徑不小于DN600、設計壓力不小于6.3兆帕的天然氣高壓管線項目)
注: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證明材料,若合同中無法體現評審因素,則還須提供可體現項目評審因素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合同業主方或建設單位公章。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投標人在業績中承擔的工作內容須滿足評審因素(可提供聯合體協議書等證明材料)。投標人提供設計或包含設計的總承包業績均予以認可。聯合體投標的,以承擔設計工作單位提供業績為準。
3.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高級技術職稱(提供證明材料);
(2)3年及以上相關天然氣長輸管道設計經驗(提供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