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秸稈靜態好氧高溫發酵堆肥示范點建設運營服務比選公告
比選公告 瀘州市龍馳投資有限公司擬對秸稈靜態好氧高溫發酵堆肥示范點建設運營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比選,現邀請各潛在比選申請人參加比選活動。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 選 人:瀘州市龍馳投資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秸稈靜態好氧高溫發酵堆肥示范點建設運營服務。
3.項目概況:建設秸稈靜態好氧高溫發酵堆肥示范點2個,處理秸稈約1300噸,堆肥 648噸,其中石洞街道順江村堆肥200噸,雙加鎮大沖頭村448噸。
4.資金來源:2024年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業主自籌資金。
5.比選編號:LCTZ2025-001。
6.比選范圍:比選申請人中選后在石洞街道順江村、雙加鎮大沖頭村建立堆肥點,從集秸稈開始并利用秸稈靜態好氧高溫發酵堆肥到成品銷售的全過程整包服務,以提高秸稈飼料化利用及秸稈處理能力。具體內容詳見“第六章 技術、商務要求”。
7.采購預算:含稅299376.00元。
8.運營期限:具體時間自比選人交付比選申請人運維管理服務之日起起算,直至秸稈(約1300噸)完全處理。
9.運營地點:比選人指定地點。
10.標包劃分:1個標包。
二、對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證明文件(可提供承諾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文件(可提供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證明文件(可提供承諾函);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文件(可提供承諾函);
6.比選申請人與其他比選申請人之間,單位負責人不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提供承諾函);
7.比選申請人對是否存在受到有關部門認定的失信行為(有效期內)以及認定次數進行承諾(提供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