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藝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標段二(熱水鍋爐和熱泵機組)澄清答疑公告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藝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標段二(熱水鍋爐和熱泵機組)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該項目于2025年2月28日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官網等媒介同步發布招標公告,投標人提出疑問時間已按規定時間截止,本次招標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標答疑文件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招標答疑文件為準。對潛在投標人疑問的答復如下:
一、對潛在投標人疑問的答復
1、問題一:
(一)第二標段的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號10.10.7:
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藝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為六個標段同時招標,每個投標單位最多允許中標一個標段。
(1)評標結束后由評標委員會按照綜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順序每標段推薦不超過 6名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
(2)若同一投標人(含制造商)在多個標段同時排名第一時,則須選擇中標金額大的標段為其中標標段;
(3)其放棄的標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標候選人替補,對于存在替補中標情形的標段,其中標價即為替補中標人的自身投標報價,以此類推。問題:同一設備品牌是否只能中一個標段?
答復:同一投標人(含制造商)可以就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藝設備采購及安裝項目六個標段同時投標,但最多只允許中標一個標段。
2、問題二:第二標段的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條款號1.2.1
(1):①所投設備近五年內(自合同中甲方簽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單項合同金額為 980 萬元(含)以上的設備供貨(設備清單中包含低氮型燃氣真空熱水鍋爐和溴化鋰吸收式熱泵機組)業績每個計 20 分,最多計60 分,未提供計 0 分。②所投設備(低氮型燃氣真空熱水鍋爐)近五年內(自合同中甲方簽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單項合同金額為 430 萬元(含)以上的供貨業績每個計10 分,最多計 30 分,未提供計 0 分。③所投設備(溴化鋰吸收式熱泵機組)近五年內(自合同中甲方簽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單項合同金額為 540 萬元(含)以上的供貨業績每個計 8分,最多計 24 分,未提供計 0 分。
注:
(1)②+③最多計 42 分,①+②+③最多計 60 分。
(2)同一業績不重復計分,按最高分值計取。問題1:“單項合同金額為980萬元(含)以上”是合同總金額980萬元以上,還是指合同內低氮型燃氣真空熱水鍋爐和溴化鋰吸收式熱泵機組的合同金額980萬以上?
問題2:“②+③最多計 42 分”的理由是什么?既然允許鍋爐和熱泵不同品牌組合起來投標,則分別的業績應有同等效力,如招標人需求只能兩項同一品牌才能滿足,那么就直接要求同品牌,既然組合也能滿足需求,就不能設置歧視性或排他性條款,是否因此調整招標文件的評分規則?
答復:按招標文件執行,其中“單項合同金額為980萬元(含)以上”是指單項合同總金額980萬元(含)以上的的設備供貨業績,設備清單中須包含低氮型燃氣真空熱水鍋爐和溴化鋰吸收式熱泵機組。
3、問題三:第二標段的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條款號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