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度焚燒殘渣處置服務比選公告
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2025年度焚燒殘渣處置服務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對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污泥焚燒殘渣按照國家有關環保、安全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技術規范及標準要求運輸并對焚燒殘渣進行利用、處置,預計處置總量約4.4萬噸,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服務期:1年。
2.3 服務地點:比選申請人提供的合法、合規的焚燒殘渣處置場地。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其他:比選人將根據比選申請人處理能力確定最終中選人個數。
2.6被確定為中選人的比選申請人,需與比選人下屬子公司成都市興蓉污泥處置有限責任公司、成都錦安成環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簽訂合同。
2.8中選價:以第一中選人的報價為中選價,并按此中選價作為合同單價。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
3.1.2 比選申請人需具備自有的環境影響評價批復,且處置或利用范圍包含爐渣或焚燒殘渣或生活污泥,比選申請人須在四川省政務服務網的“無廢四川”平臺注冊(https://rzsc.sczwfw.gov.cn),并附上自有的無廢四川處置利用單位的基本信息頁截圖;
3.1.3 財務要求:近3年無虧損(新設立企業自設立以來);
3.1.4 類似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