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2(鎮江立交-丹陽界)路域環境整治提升工程
(G312-HJZZTS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312(鎮江立交-丹陽界)路域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鎮江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以《關于實施老312國道(官塘橋路-丹徒大道)段公路安全與環境整治工作的報告》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鎮江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以《關于實施老312國道(官塘橋路-丹徒大道)段公路安全與環境整治工作的報告》批準,項目業主為鎮江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統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鎮江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老312國道是連接鎮江市區和丹陽市的重要通道,按照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老312國道官塘橋路至丹徒大道段全長約6.8公里。現狀公路存在著中分帶植物老化缺失、兩側綠地綠化雜亂、非法種植、沿線亂堆亂放、建筑圍墻外立面破舊、非標等現象,路域環境差,繼續進行沿線環境整治提升。
質量等級要求: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優良。
2.2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項目為G312(鎮江立交-丹陽界)路域環境整治提升工程,共設1個標段,即G312-HJZZTS標段。
2.3 招標范圍
根據《關于實施老312國道(官塘橋路-丹徒大道)段公路安全與環境整治工作的報告》有關要求,對中分帶、兩側林帶景觀綠化等進行整治,并同步實施節點提升,重點提升官塘橋路口、農批市場門口、谷陽東大道、盛丹路、暢享東大道等五個節點,達到保障道路行車安全、實現交通功能與景觀效果相結合的目標。
具體要求詳見施工圖紙。
2.4 工期
工程施工的計劃工期共9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為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報告(開工令)為準。
如施工過程中施工進度嚴重滯后,影響整個工期,業主有權對剩余工程進行切割分包,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標單位承擔。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業績、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1)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法人,持有有效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具有有效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證明。
(2)業績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投標報表5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為準),投標人至少完成過一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萬元的綠化工程施工項目。
(3)信譽要求:投標人同時滿足以下3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