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已由保定市行政審批局以保行審水建〔2024〕1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保定市城區水系管理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中央投資和地方自籌解決(已落實),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保定市城區水系管理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項目名稱:保定市金線河綜合治理工程施工。 2.1.2工程地點:保定市滿城區、蓮池區、清苑區。 2.1.3主要建設內容:
(1)工程治理任務:通過對河道清整、開卡切灘、岸坡防護、改建阻水建筑物等工程措施,使金線河東洪義至京港澳高速橋段(不含北大冉已經治理段長度為1.1km)滿足30年一遇排澇標準。
(2)工程建設內容:河道治理17.8km;沿線農橋改建28座;巡視路修建23.16km;堤防填筑3.7km;修建陡坡1座,穿路箱涵1座,穿堤涵閘1座等。 2.1.4標包劃分:1個標段。 2.1.5工期:18個月。
2.2招標范圍: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1.2財務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為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企業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3.1.3信譽要求:被“信用中國”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投標單位禁止參與本項目投標;
3.1.4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分別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A類、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1.5其他要求:本項目預留不低于合同總額的40%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本項目投標人需將上述預留份額按規定分包給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業。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投標文件中須附承諾書。若投標人為大型企業需預留不低于合同總額的40%分包給一家或多家中小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標人為中型企業需預留不低于合同總額40%的60%分包給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業;若投標人自身為小微企業且能夠滿足本項目要求可不進行分包)。
3.1.6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任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至投標截止時間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需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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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