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新站區排水管網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三期)項目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市新站區排水管網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三期)項目
原項目編號:2025BFFGZ00489
原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8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新站區排水管網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三期)項目招標文件補疑
(項目編號:2025BFFGZ00489)
一、答疑公告
1、招標文件P35-36中“無法提供以上截圖的或官網查詢不到的,應當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
問:我公司施工業績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施工許可證能否作為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
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施工許可證可以作為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需完整或充分反映評審因素(如合同簽訂時間、工程總投資金額、設計內容等),否則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可。
2、招標文件未約定進度付款的審核周期及支付周期,請問:是否按月審核、按月支付?
答:按月審核、按月支付。
3、本項目施工資格業績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8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業績(合同中須包含給排水管網施工內容)。招標文件P35附錄三提供業績證明資料第二類“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官網招標和中標查詢網址及查詢截圖,或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的施工許可證辦理查詢截圖,或信用評價體系查詢截圖。無法提供以上截圖的或官網查詢不到的,應當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我單位業績于2018年3月16日在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標,因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存在時效性,故招標及中標查詢網址截圖已無法查詢,咨詢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回復“無法提供證明資料,可通過該項目進場交易證明書(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蓋章文件)去證明項目真實性。”。請問:我單位提供該項目進場交易證明書是否可以作為業績證明材料?
答:進場交易證明書不予認可。
4、招標文件P75頁“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來,獲得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在國內依法登記注冊的行業協會(學會)公布的企業實力認定結果進行綜合評價。”
問:我單位企業注冊地為天津市,天津市自2019年以來未曾評選過優秀施工企業,僅發布成績突出企業名單;我單位2024年在企業注冊地(天津市)獲得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對2024年一季度成績突出建筑業企業進行表揚的通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對推動本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成績突出企業進行表揚的通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公布天津市第一批智能建造示范企業的通知》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滿足。
5、招標文件中1、2標段投標人資格要求3.1.3投標人業績要求
(2)施工業績: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8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業績(合同中須包含給排水管網施工內容)。
請問:業績要求合同中須包含給排水管網施工內容是否有誤,本項目建設內容為新站區雨水排口排水管網排查整治完善工程,未涉及給水管網。我單位提供合同中含排水管網施工內容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業績是否滿足要求?
答:滿足。合同中須包含給排水管網施工內容,具體是指合同中須包含給水管網或排水管網施工內容。
6、招標文件中1、2標段無明確任務劃分,請明確各標段具體工作任務如何劃分?
答:
1、2標段劃分詳見標段劃分表。
7、招標件中1、2標段商務文件詳細評審中投標人施工業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8000萬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施工業績(或工程總承包業績(EPC)或EPCO績)。
問:我單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業績合同中含不低于18000萬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是否滿足要求?
答:提供業績需滿足招標件中對1、2標段商務文件詳細評審中投標人施工業績要求,且施工合同中能夠完整或充分反映出提供的市政工程項目所包含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網工程)的竣工驗收時間、單項合同金額、施工內容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予以認可。
8、請問聯合體投標中,承擔建筑工程施工內容的成員方提供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承擔市政工程施工內容的成員方提供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是否正確?
答: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