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4年互聯網類運維自動化平臺建設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HZQJYS-2025-H03)
項目所在地區:上海市
一、招標條件
本2024年互聯網類運維自動化平臺建設項目(第二次)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自籌,招標人為上交所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投標總價限價為280萬元(含稅),其中各分項限價:
(1)運維自動化平臺軟件限價為140萬元(含稅);
(2)技術服務(適配性開發和自動化場景落地)為140萬元(含稅);投標人的投標總價和分項報價均不得高于對應的最高限價,投標總價或任意一項分項報價超過對應最高限價的投標作為否決投標處理。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2024年互聯網類運維自動化平臺建設項目(第二次);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2024年互聯網類運維自動化平臺建設項目(第二次))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應依法成立并存續,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律、法規等規定,商業信譽、經營狀況良好。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有特殊情況的行業,其法人的分支機構可參與本次招標活動。以法人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出具法人授權的授權委托書。同一集團自身、或其下屬子公司、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與本次投標。
2.投標人不存在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進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產(含重整)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自覺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關于供應商管理的相關規定,誠實、守信、無欺詐行為;配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的審計活動。投標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1)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記錄(指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200萬元以上的罰款)等行政處罰);
(2)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簽訂的合同履約過程中,有重大違約記錄;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及銷售代表在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的采購活動時存在行賄等違反廉潔要求的記錄;
(4)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在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從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離職;
(5)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工作人員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投標人的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或本項目的授權代表;
(6)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從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離職的中層干部,或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2年內從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其下屬子公司離職的一般員工,其本人為投標人的實際控制人、創始人、股東、任(兼)職人員、顧問、本項目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