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啟動區供熱(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供熱調度中心及8號能源站景觀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啟動區供熱(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供熱調度中心及8號能源站景觀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啟動區供熱(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供熱調度中心及8號能源站景觀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關于開展啟動區供熱(冷)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發(前期)〔2020〕25號)、《關于啟動區供熱(冷)工程(能源站一期)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2〕71號)、《關于啟動區8#能源站景觀風貌及調度中心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意見的復函》(雄自規審改試點設函字〔2024〕0132號)、《關于啟動區供熱(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供熱調度中心初步設計(概算)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4〕185號)、《關于啟動區供熱(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初步設計(概算)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2〕130號)、《關于同意變更能源項目建設主體的復函》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雄安集團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企業自籌70%+財政資金3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中國雄安集團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啟動區供熱(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供熱調度中心及8號能源站景觀工程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的建設地點:項目位于雄安新區啟動區。
2.2本項目的建設規模:
項目建設供熱調度中心,地上5層地下1層,總建筑面積約6994.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565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1342.78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辦公及附屬用房、地下車庫、地下設備用房等。
項目新建啟動區8號能源站景觀工程,景觀面積約11813平方米。景觀分區包括禮儀入口區、休閑交際區、次入口景觀區、景觀花園過渡區、調壓站區以及科普共享區。以“綠色共享”為總體定位,打造一處滿足園區內工作、社交的現代辦公景觀。
合同估算金額約4000萬元。
2.3本項目招標范圍:
調度中心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基坑支護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防給排水工程、燃氣工程、暖通工程、電氣工程、自控工程、部分內容的專項深化設計;
8號能源站景觀風貌工程主要包括以施工圖紙為準,包含入口景觀大門、入口水景、圍墻、入口景墻、鐵藝門、內部路、全部道牙安裝、全部廣場和庭院鋪裝、室外臺地、景亭、園林小品、景觀家具、園建水、電管線埋設、園建配電箱供貨安裝、庭院雨水強排井及雨水強排泵、自動開門系統、自動噴霧系統、地形處理、樹木栽植、花卉、地被種植、鋪草坪、綠化養護等圖紙內全部景觀風貌工程。
具體見招標階段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缺陷修復及保修等工作。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本項目的工期要求:總工期約9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2.6質量標準:合格。
3.申請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申請人應同時具有:
①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及以上;
②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最低要求:/。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1)項目經理1名,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注冊單位與申請人一致,且自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溫馨提示:請各申請人注意,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的要求:①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②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③超出使用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需重新下載電子證書并再次確認使用時限。
若申請人所附證書為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請各申請人按照相關要求提供一級建造師證書等相關資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2)近三年內(自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交/竣工驗收資料時間為準)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1個單個合同金額3000萬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
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中第2.0.3: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筑,如: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體育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業績相關證明材料按第二章申請人須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
(4)財務要求:/。
(5)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