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浪縣南湖鎮2025年鄉村振興建設項目(莊浪河流域高原夏菜基地基礎設施配套項目)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莊浪縣南湖鎮2025年鄉村振興建設項目(莊浪河流域高原夏菜基地基礎設施配套項目)已由莊浪縣農業農村局以莊農字〔2025〕310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莊浪縣2025年第一批中央銜接補助資金。項目業主(招標人)為莊浪縣南湖鎮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甘肅省招標投標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甘肅鑫浩通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施工進行邀請招標,邀請的投標企業是從甘肅省陽光招標采購平臺已注冊企業庫中隨機邀請與本項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業作為投標人進行網上競價。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莊浪縣南湖鎮2025年鄉村振興建設項目(莊浪河流域高原夏菜基地基礎設施配套項目)。
2.建設地點及規模:
本項目位于莊浪縣南湖鎮陳莊村、高房村、石陽村、石峽村、李莊村。計劃建成灌溉泵房4座、砂化路2.2公里,完成水電等設施建設。本項目工程參照《鄉村道路工程技術規范》(GB/T51224-2017)規定的四級公路(Ⅱ類)技術標準,設計速度15Km/h,路基寬度為5米,路面寬度為4米,15cm厚天然砂礫面層,兩側各0.5米的土路肩。(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設計及工程量清單)
3.招標控制價:189.7287萬元,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的視為無效投標。
4.質量標準:按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達到合格等級。
5.招標內容:本項目施工圖設計范圍及工程量清單內全部工程內容施工。
6.資金來源:莊浪縣2025年第一批中央銜接補助資金。
7.計劃工期:總工期120日歷天(根據天氣情況,如不能施工,工期順延)。
8.標段劃分:本工程施工招標劃分為一個標段,選擇一家中標單位。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