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金馬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運營管理-設計-施工總承包公告
金馬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運營管理-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金馬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運營管理-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已由成都市溫江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資備【2303-510115-04-01-247404】FGQB-011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成都市溫江城投順源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家投資-非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成都市溫江城投順源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成都市溫江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川投資備【2303-510115-04-01-247404】FGQB-0116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西南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建設地點:溫江區金馬街道四友村。
2.2建設規模:擬新建地下式污水處理廠一座,處理規模為4.0萬m3/d,設計出水主要水質指標(COD、BOD5、氨氮和總磷)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域標準要求,其余指標達到《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標準》(DB51/2311-2016)中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
2.3質量標準: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地方相應現行規范要求并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施工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2.4運營管理質量標準:滿足運營合同約定及運營服務標準的要求。
2.5計劃工期:810個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60個日歷天;施工工期:750個日歷天。
2.6運營服務期:自竣工后試驗(工藝調試)合格之日起3年。
2.7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本項目的設計、施工到完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運營管理(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中運營方案內容)等全部內容。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項目編碼:2303-510115-04-01-247404。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3.1.1須為:(1)設計資質:
運營管理單位: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設計資質: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2)施工資質:
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3.1.2信譽要求:不存在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限制投標的情形;3.1.3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省外設計施工企業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已公開的入川信息網頁截圖(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有)。
3.1.4所有投標人(無資質企業除外)應具有針對本標段的《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網絡登記表》(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聯合體所有成員均應具有)、施工單位投標人應具有針對本標段的《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基礎信息網絡登記表》( 運營管理單位無需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已公開的入川信息網頁截圖和《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網絡登記表》 ) 。
3.1.5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經理為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業績要求:擔任過項目處理規模不低于3萬m3/d的污水處理廠工程或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2億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施工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可以由設計負責人兼任 擬派設計負責人:
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設計單位人員
擬派施工負責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施工單位人員
3.1.6財務要求:無財務要求; 3.1.7類似工程業績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