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區翠湖北路東延(上莊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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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區翠湖北路東延(上莊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海淀區翠湖北路東延(上莊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海淀發改(審)〔2024〕347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海融達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西起上莊路,東至京新高速。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本項目規劃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長約2500 米,道路紅線寬40 米,設計車速為40 公里/小時。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 21429.56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508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海淀區翠湖北路東延(上莊路-京新高速)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橋梁工程、交通工程、雪亮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補水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交通導改工程等工程的監理工作。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五年(2020年3月11日-2025年3月10日)具有已竣工的投資額8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監理業績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3 其他資格要求: /
4. 申請人信譽要求
4.1 失信被執行人
本工程資格預審采用失信被執行人 限制性 (限制性/否決性)懲戒方式。
4.2安全管理風險企業
本工程資格預審對安全管理風險企業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決性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