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南縣南部片區供水改造工程農飲設施改造提升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公告
全南縣南部片區供水改造工程農飲設施改造提升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全南縣南部片區供水改造工程農飲設施改造提升項目已由全發改字〔2024〕114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全南縣農村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部,建設資金來源專項債券資金及縣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有改造水源10處、提升水源工程8處;改造提升水廠31座,其中擴建水廠1座;改造提升輸配水管網274.2千米,管徑DN25-DN250,其中縣城自來水工程管網154.39千米。主要包含14處規模化供水工程和18處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進行提檔升級、標準化改造并提升南部周邊的供水管網工程,改造提升工程的供水規模共計14930立方米/日,南部周邊管網延伸工程提升供水規模共計5000立方米/日。
2.2 招標規模:本項目建安工程費約4697.76萬元,設計費約58.86萬元。
2.3招標范圍: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及試運行、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及保修服務等。
2.4 標段劃分:劃分為1個標段。
2.5 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設計規范、規程和有關政策、法規要求。
施工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標準。
設備質量標準:必須符合相關專業的規定和招標人的技術要求。
2.6 計劃工期:計劃工期:390日歷天(其中含設計工期30日歷天,如需圖審,含圖審時間)。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4月18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3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并同時具備以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資質:
(1)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本工程允許聯合體投標。若投標人不能同時具備上述各項資質,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總數不超過2家,由一家施工單位和一家設計單位組成,牽頭單位需為設計單位),聯合體各方都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投標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以多個投標人身份參加本工程投標,否則視為無效投標,作廢標處理。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
3.3 施工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4 投標人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要求
(1)項目總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含)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建造師)注冊證書,與施工負責人可為同一人。
(2)設計單位人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