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污水治理公司大型管渠清淤污泥運輸項目(二次)-詢比采購公告
詢比采購公告
哈爾濱污水治理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入陽光采購服務平臺,對污水治理公司大型管渠清淤污泥運輸項目(二次)采用詢比采購方式面向社會發布公告,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污水治理公司大型管渠清淤污泥運輸項目(二次);
1.2 項目編號:哈產委采﹝2025﹞第0119號;
1.3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已落實);
1.4 分包情況:本項目不分包;
1.5 服務內容和要求:
(1)本項目擬對民需街、南二十道街、仁里街、春申街、河潤街、瓦拉站、八區方渠、北十六道街、北十四道街、南十四道街、溝沿街、友誼西路、滇池路、禧龍大街、龍鳳路、南直路、水利胡同、北棵街、衛星路、三機街、迎化路人工大型管渠清掏出的污泥進行倒運(運至采購人指定地點),預計管渠污泥存量17375.48立方米,要求運輸過程嚴格執行國家及哈市污泥運輸標準,不得出現滲液污染道路及造成環境污染,以采購人最終確認的工作量為準,據實結算。
(2)含污泥直接裝車,清理機下余方等操作過程;
(3)污泥罐車運污泥(含:運、卸污泥、平整場地、場內汽車行駛道路的養護等全過程);
(4)運距:暫按詢比文件內約定,最終以實際為準。
(5)其他:由采購人指定人員開具運輸單據(需體現車輛駛出前的里程數、車輛到達目的地的里程數、時間、車牌號、駕駛司機手機號等基本信息),具體細則由供應商進場前與采購人商定;
(6)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供應商負責。
1.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全部服務內容;
1.7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1.8標準規范: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1.9服務地點:民需街、南二十道街、仁里街、春申街、河潤街、瓦拉站、八區方渠、北十六道街、北十四道街、南十四道街、溝沿街、友誼西路、滇池路、禧龍大街、龍鳳路、南直路、水利胡同、北棵街、衛星路、三機街、迎化路(詳見詢比文件明細);
1.10采購預算(最高限價):1,005,465.91元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
1)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