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建成區河涌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提效項目(二期)第一階段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險詢價公告
公告標題:東莞市建成區河涌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提效項目(二期)第一階段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險詢價公告
公告內容:
1、詢價條件
東莞市建成區河涌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提效項目(二期)第一階段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建設資金已落實,本項目已具備詢價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價。
2、項目概況與詢價內容
2.1 項目概況:東莞市建成區河涌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增效項目期)第一階段工程,包括管網查缺補漏、管網改造、源頭雨污分流、截流系統改造、暗渠排口整治、水環境治理、內澇點整治、信息化建設等工程。
2.2詢價內容:東莞市建成區河涌水質提升及排水管網提質提效項目(二期)第一階段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具體內容第3篇-保險協議及主要條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營業范圍要求:投標人必須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并符合投標項目的生產許可經營范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
3.2資質要求:若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須提供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若投標人為獨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省級分公司時,須同時提供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許可證》、其總公司的《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
3.3服務要求:擁有專業化的服務團隊。
3.4財務能力要求:償付能力指標符合監管要求(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投標人主要經營范圍應包括工程保險業務,且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保險服務機構。
3.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3.6履約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近三年內(2019年10月1日至今)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違規的情形;被列入中交集團暨中國交建合作單位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的不得參與投標。
3.7其他要求
3.7.1. 本項目不接受委托保險代理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2. 投標人的總部(總公司)為同一人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