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東部地區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慈溪東部地區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監理已由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慈溪東部地區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項目批準文號:甬發改審批〔2019〕31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慈溪市慈東工業發展有限公司、寧波市水務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管理分公司,招標人為寧波市水務環境集團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管理分公司;慈溪市慈東工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寧波中基國際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32641.1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3162.25萬元。建設規模:1)工業供水管:沙河互通至海天路段采用DN1600鋼管,全長約6公里;海天路至慈東區域段采用DN1400鋼管,全長約3公里;2)生活給水管:沙河互通至慈東區域采用DN1400鋼管,全長約9公里。建設地點:寧波市鎮海區。
2.2招標范圍:慈溪東部地區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全過程監理(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3計劃監理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監理范圍內所有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并至缺陷責任期滿為止。項目施工預計開工日期和建設周期:同施工合同工期。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3.投標人資格要求慈溪東部地區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監理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3.3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3.4本次招標不允許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有在建合同工程(包括全過程咨詢項目中的監理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