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淄川項目循環(huán)泵招標采購公告
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淄川項目循環(huán)泵招標采購公告
招標編號:CR1104-JC-2025-43
1.招標條件
1.1新建淄川區(qū)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招標人為淄川區(qū)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總承包項目經理部,已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現(xiàn)對循環(huán)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淄川區(qū)集中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工程:總建筑面積約為180萬㎡,總供熱面積約為150萬㎡,取供熱綜合熱指標為50w/㎡,總熱負荷為75M。該換熱站為水-水換熱站,站內熱源一次網來自市政高溫水管道管徑為DN600,該管道原設計供回水溫度為130℃-70℃,實際運行供回水溫度為80℃-45℃。本換熱站設計二次網供回水溫度為75℃-40℃。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jù)
3.1本次招標的依據(jù)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yè)范圍:具有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及生產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2、財務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規(guī)模和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注冊資金不能低于100萬。具備墊資能力,墊資周期至少3個月起
3、生產能力要求:招標產品生產廠自身具有與招標物資產能配套的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裝備、運輸必須符合國家產業(yè)發(fā)展政策的相關規(guī)定
4、履約信用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5、投標人與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