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遠安縣舊縣鎮煤礦區歷史遺留煤矸石綜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招標公告
宜昌市遠安縣舊縣鎮煤礦區歷史遺留煤矸石綜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5-03-07 18:30|發布單位:湖北捷高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開標時間:2025-03-31|項目監管地:遠安縣|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宜昌市遠安縣舊縣鎮煤礦區歷史遺留煤矸石綜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YAA990013-202501-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25-2025-00103
3、項目名稱:宜昌市遠安縣舊縣鎮煤礦區歷史遺留煤矸石綜合治理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320(萬元)
6、最高限價:320(萬元)
7、采購需求:
本項目招標內容為完成該項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及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含概算)、施工圖設計、各專業專項設計、工程測量、巖土勘察以及建設期間圖紙變更、修改、現場指導與監督及后期服務等。所有各專業設計均需達到施工圖設計深度并滿足預算和施工要求。(具體工作內容以招標人下達的任務書為準)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并通過審圖部門審查合格,后期服務至本項目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勘察工作應在各階段的設計工作和設計文件審查期間,在不影響設計時間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進行各階段的工程地質勘察并提交勘察報告,后期服務至本項目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落實《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6.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所有成員)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6.2投標人須同時滿足以下工程勘察和設計資質要求:
(1)勘察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6.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人須為設計單位;
(2)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協議書由聯合體各方簽字和蓋章后將原件彩色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3)本項目的電子招標文件須由牽頭人在網員專區下載,電子投標文件須由牽頭人提交;
(4)兩個以上資質類別相同但資質等級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投標人,以聯合體成員中資質等級較低者的資質等級作為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等級;
(5)兩個以上資質類別不同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內部分工分別認定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類別和等級,不承擔聯合體協議約定由其他成員承擔的專業工程的成員,其相應的專業資質和等級不參與聯合體投標人的資質和等級的認定;
(6)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7)聯合體中標的,與招標人簽訂的合同須由聯合體各成員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各成員公司公章,以便對聯合體各成員作為整體和他們各自作為獨立體均有法律約束力,就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6.4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牽頭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總負責人(即設計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專業設計負責人)具有環保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及相關人員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需加蓋人社部門公章)彩色掃描件或能夠網絡查詢的社保繳費記錄證明,且社保證明材料所記載的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或分公司;如擬派人員為退休人員,需提供相關人員退休證和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掃描件且從業年齡需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