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亞尼河水庫EPC項目物資聯合采購三次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CC-CDJC-2024-88-3
1.招標條件
1.1新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亞尼河水庫EPC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亞尼河水庫EPC項目經理部,已由云南省玉溪市發改委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玉溪市工業信息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鋼材進行三次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亞尼河水庫EPC項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區(縣)。合同金額5.18億元,合同工期48月,開工日期:2024年9月,竣工日期:2028年9月。主要工程:程由樞紐工程和輸水工程兩部分組成,大壩類型為粘土心墻風化料壩,輸水管道采用螺旋鋼管。亞尼河水庫總庫容2996萬m3,正常庫容2157萬m3,死庫容657.5萬m3,工程設計年供水量2554萬m3,工程規模為中型,工程等別為Ⅲ等。最大壩高69.4m,壩頂長度319m,壩頂高程1229.4m,上游/下游壩坡坡比1:2.0。校核洪水位1228.6m,設計洪水位1226.0m,正常蓄水位1222.0m,死水位1202.7m,正常蓄水位時水庫面積1.107平方千米。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集中采購區域中心實施辦法》(中國鐵建物采〔2021〕2號);
(7)《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8)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鋼材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商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內含擬投標物資);
(3)生產能力:投標物資生產商須具備鋼材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能力,自身具有與鋼材產能配套的煉鐵、煉鋼能力,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2022年、2023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人須提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須提供具有CMA或CNAS認證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2月-至今)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