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疆運達伊吾縣聯泰人工智能大模型智算中心配套新能源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公告
新疆運達伊吾縣聯泰人工智能大模型智算中心配套新能源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疆運達伊吾縣聯泰人工智能大模型智算中心配套新能源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新疆運達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擬安裝26臺10.0MW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為26萬kW,配套儲能系統共配置26MW/52MWh儲能電站。本期260MW風電裝機通過9回35kV線路接入西泉220kV匯集站35kV側,本期26MW/52MWh儲能通過1回35kV線路接入西泉220kV匯集站35kV側。線路長度約9×10km,新建線路均選用LGJ-300型導線。規劃新建1座監控中心。本工程技術方案詳見附件1《伊吾縣聯泰人工智能大模型智算中心配套新能源項目初步設計報告》。
2.2 招標范圍
由中標人負責完成伊吾縣聯泰人工智能大模型智算中心配套新能源項目全部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涉網試驗(僅含風電場、儲能若有),協助招標人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至并網所有工作,消缺,培訓,驗收(含竣工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必要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等。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座監控中心(含儲能)、風機基礎、箱變基礎、場內、外道路、35kV集電線路;設備技術規范書、材料清單;消防設施設計專篇編制;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現場設計技術服務及配合完成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建設相關部門施工圖審查工作。設計階段包括初步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竣工圖設計階段。
(2)風電場場區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場、內外風機檢修道路的建設、施工期的道路維護及現場協調,35kV集電線路土建,風機平臺、各類設備基礎(風機基礎、箱變基礎等),防洪設施,接地,風機基礎沉降觀測(觀測周期至項目投運移交建設單位),線纜溝,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等)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風電場場區全部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電機組整機設備、錨栓、塔筒、箱變、35kV集電線路(工作分界點位于220kV匯集站35kV接線端子處,由投標方負責安裝及接線)、電纜及光纜等所有設備材料由投標人負責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負責對塔筒、風機基礎各規格批次的錨栓、高強度連接螺栓進行現場抽檢,并取得合格試驗報告等。負責對于影響現場施工的已建成設施進行協調、拆改,并承擔相關費用。
(4)監控中心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綜合用房及配套設施、輔助用房、警衛室、廢品庫、化糞池、污水一體化裝置基礎、儲能、電纜溝、所有設備基礎、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圍墻、大門、局部綠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檢修道路、給排水等。
(5)監控中心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監控中心內各相關系統(含儲能系統)設備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單體、聯調及整套啟動調試,全部設備和材料卸車、驗收、保管及二次搬運等。含監控中心內設備及主控室二次通信設備(采用預制艙或集裝箱模式)、全站防雷及設備接地(包括電氣設備、輔助裝置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防雷接地)、儲能成套設備的安裝、全站電纜及電纜防火封堵、控制室、電氣二次部分、通訊及遠動系統、控制及直流系統、站用電系統、風功率預測系統(含測風塔一座)、10kV備用電源、火災報警系統、全站照明、供暖、給排水、消防、通風及空調系統等。
(6)伊吾縣聯泰人工智能大模型智算中心內各相關技術服務租賃,包括但不限于智算中心內設備登錄管理節點、熱數據分布式存儲節點、專用計算網絡、存儲網絡、大規模訓練推理節點、安全設備、集群管理軟件、機房基礎設施、供配電系統及以上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7)由投標人承擔施工期間相關的用電、用水及辦公網絡安裝(項目建成后,改遷作為運營期辦公網絡)及建設期使用費用,投標人負責提供一條10kV專線施工電源,并在項目建成后,改遷作為備用電源。投標人提供監理和項目部的現場辦公場所,其中招標方及項目監理各4間辦公室、4間宿舍,生產、生活設施相關配置應能滿足招標單位企業內部對于現場項目管理要求。
(8)按照發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場區內所需標識標牌、宣傳標語等,應滿足招標單位企業內部對于現場項目管理要求。
(9)由招標人協調,投標人負責辦理工程階段施工類手續辦理見附表。
(10)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節點是總包單位完成項目轉商業運行的全部調試工作后,并實現安全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240h(發生異常或故障設備運行時間重新計算),同時應滿足《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T51121-2015)的試運行規定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如建設期頒布最新標準、規范、規定等,按最新文件政策執行。
(11)投標人于工程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滿足當地電網的技術標準及要求。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對于本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也應由投標人負責。監控中心所有材料、設備、備品備件及土建、安裝、調試、驗收等均在本招標范圍內,并做好相關配合服務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續協調、設備調試、地方協調等)。
附表:由招標人協調,中標人負責辦理工程階段施工類手續辦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