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經濟開發區(清水河鎮)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一標段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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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經濟開發區(清水河鎮)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一標段EPC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霍城經濟開發區(清水河鎮)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 已由 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霍縣發改〔2024〕31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霍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建設資金來自一般債券及地方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一般債券80%及地方配套資金2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霍城經濟開發區(清水河鎮)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一標段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霍城經濟開發區(清水河鎮)
2.2.建設規模:新建道路6000米,改造道路15000米,包括道路及行人道維修、供水、排水、中水、供熱、電力、通訊等,并配套建設污水提升泵站、公廁、公交站臺、停車場、充電樁、道路隔離欄、指示牌等相關附屬設施。
2.3.總投資:12500萬元。
2.4.總承包計劃工期: 261 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 45 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5.招標范圍:新建道路979.27米,包括行人道、供水、排水、雨水等,并配套污水提升泵站等相關附屬設施;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并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設計、圖紙審查、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施工總承包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和設備配套及售后服務等全過程工程總承包相關工作,同時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2.資質要求: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需同時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施工企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與報名時項目經理一致(施工負責人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為同一人),同時本工程項目經理(如疆外企業必須在進疆報送名冊中備案,企業及人員必須在新疆建設云上報送通過)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有無在建以新疆建設工程建設云平臺顯示為準,如果投標前未去辦理釋放,還處于“未解鎖”狀態,就以有在建項目問題處理)
申請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