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沂河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位項目招標公告
沂河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位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沂河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位項目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中標單位。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對沂河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進行規范化處理處置(采用污泥干化焚燒技術),日處置污泥約80噸。保證每日產生的污泥一次性處置合格,不出現二次污染。投資額約2400萬元。
2、項目地點:臨沂沂河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指定地點。
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4、服務期:3年,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污泥得到合法合規處置,不出現任何危害環境問題。
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二個標段。
一標段:對污泥進行規范化處理處置約43800噸(以最終污泥處置量為準)。
二標段:對污泥進行規范化處理處置約43800噸(以最終污泥處置量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履行本項目所必需的設備、人員及專業技術能力。
2、投標人須具有相關部門發放的環評批文(含污泥處置),在污泥處置過程中未發生過影響生態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