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區域供水通匯線(洪港水廠至海門青西河二號橋)改造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通區域供水通匯線(洪港水廠至海門青西河二號橋)改造工程已由南通市數據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啟東市自來水廠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門自來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本工程各投資方按既定的比例承擔,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洪港水廠至海門青西河二號橋。
2.1.2建設規模:南通區域供水通匯線(洪港水廠至海門青西河二號橋)改造工程管線起于洪港水廠,沿途經過南通開發區、南通蘇錫通園區、海門區正于海門區青西河二號橋接現狀通匯線。新建管道16.28km,管徑自DN1400至DN1600。建安投資額約1.54億元。
2.1.3工期要求:15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5月,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0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簽發的書面開工通知為準。
2.1.4質量要求:合格;
2.1.5其他:本工程分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南通區域供水通匯線(洪港水廠至海門青西河二號橋)改造工程,本次招標范圍為新建管道部分,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招標人保留微調招標范圍的權利,以最終發布的招標文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擬派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必須滿足下列條件: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且符合江蘇省建設廳《關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意見》(蘇建規字〔2017〕1號)及附件2《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資格審查辦法》的規定;
(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提供與本投標企業的有效勞動合同)。
3.3投標企業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一個合同包含DN1200及以上給水管道開槽施工(如為新建管線工程,則主管徑長度不少于400米;如為遷改管線工程,則主管徑長度不少于100米)的項目業績。
(1)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或竣工驗收記錄)(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蓋章確認)。
(2)時間以竣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
(3)若提供的業績材料不能反映本項目必要要素的,則需要提供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可。
3.4根據《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號)文件要求,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指本工程要求的資質)。
3.5投標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資格預審方法
4.1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資格審查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有限數量制評審規則” 詳見附件一。
(1)當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9家,則由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有限數量制評審規則對所有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進行評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選擇前9家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參加投標;
(2)當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9家時,則所有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全部入圍;
(3)當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數量<9家,招標人將調整資格預審設置的相關條件,并重新發布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進行資格預審,直至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數量≥9 家為止;招標人調整資格預審設置的相關條件直至條件全部取消后,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數量仍不足9家的,招標人將邀請所有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申請人參加投標。
說明:若出現得分相同的資格預審申請人時,按以下辦法中1-3條的順序依次確定排名:
(1)按“有限數量制”評分項中“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得分高的優先;
(2)如“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的得分相同時,則按“投標人類似業績”得分高的優先;
(3)如“投標人類似業績”的得分相同時,則按“認證體系”得分高的優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標人現場抽簽確定排名。
注: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資審入圍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4.2招標人有權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考察,如發現中標候選人存在弄虛作假、擬派項目負責人不能常駐現場、擬派項目負責人能力不足、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質量較差、企業履約情況差、企業(含母公司或上級控股公司)財務狀況較差(處于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等)、企業在招標人或建設單位其他項目中出現履約情況較差、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能參加標后進場約談等情況,招標人將保留取消其中標資格的權利。
4.3本項目嚴禁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投標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否則,招標人將按照相關規定報相關主管部門。
5.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見附件二。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
6.2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標證通”、“國信CA”或“CFCA”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3月17日9時30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