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萬環西路南延線(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擴建工程(不含擬遠期實施的綜合管廊)項目(電力鋼箱梁)采購三次招標公告
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萬環西路南延線(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擴建工程(不含擬遠期實施的綜合管廊)項目(電力鋼箱梁)采購三次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CC-GZJC-2024-164-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萬環西路南延線(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擴建工程(不含擬遠期實施的綜合管廊)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萬環西路南延線(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擴建工程(不含擬遠期實施的綜合管廊)項目經理部,招標項目資金來自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中心,出資比例為100%,建設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電力鋼箱梁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
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萬環西路南延線(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擴建工程位于萬頃沙鎮,北起十六涌半,南至規劃濱海路,全長約5997米,其中道路總長度約4355米,橋梁總長度約1642米。我單位主要負責本項目標段起點K3+466.027~K5+872.287路段范圍內的施工、項目全部路段的瀝青路面鋪設及其他相關方面工作,施工任務占比約39.04%,線路長度為2406.26m。
2.2 招標內容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13號)(僅適用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4.2.1鋼箱梁包件投標人資格條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生產能力:鋼箱梁生產廠須滿足有獨立的生產加工車間,同時允許第三方檢測,且具有鋼箱梁生產加工等相關資質,生產加工設備必須滿足國家相關要求;
(3)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應提供近兩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5)履約信用:投標人近三年內(2022年3月至開標之日)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投標人不在2024年“中國鐵建行賄人黑名單”內;
(7)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