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人才強企”系列培訓服務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人才強企”系列培訓服務(項目編號:YG1202500086)
二、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四、采購內容:擬通過公開詢比方式,確認1家服務單位,提供企業培訓服務,覆蓋人數約1495人(最終以采購人確認為準,具體內容詳見用戶需求書)。
五、項目最高限價:人民幣855,250.00元(人民幣捌拾伍萬伍仟貳佰伍拾元整),限價含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 2022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應具備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萬元的同類項目的業績(同類項目指:公文寫作或人工智能+”賦能科技創新或有效工作匯報或融媒體宣傳培訓或演講表達提升或DeepSeek通識大課或Python應用與大數據分析培訓或管理人員履職能力提升培訓或班組長綜合管理能力提升培訓或工匠素質提升培訓(進階版)或工匠素質提升培訓(入門版),項目類別判定以實際實施內容為準,即使項目名稱與上述不完全對應,但只要實施內容相符即可認定為同類項目)。項目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對應發票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三)為每個培訓項目至少提供3名承接過相關培訓課程的講師,提供講師簡介(學歷背景、專業資質、曾授課過的企事業單位經驗介紹、主授課程介紹)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①供應商為不同培訓主題提供的講師可重復。②自有培訓師需提供本單位近三個月社保記錄(以加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繳費歷史明細表》或《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證明》為準);簽約培訓師需提供有效期內的相關合作聘書或合作協議,聘書的有效期或者合作協議的有效期范圍應當覆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且上述資料需加蓋報價單位公章。
(四)提供至少2個可以容納80-100人的會議室、培訓室作為培訓場地(包括場地介紹、地理位置),其中人工智能+”賦能科技創新、融媒體宣傳培訓、DeepSeek通識大課、Python應用與大數據分析這4門培訓課程需要配備電腦室,并為每位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提供滿足培訓需求的電腦(臺式機或筆記本皆可)一臺,提供承諾函(格式不限)并加蓋公章。
(五)供應商應為本項目配置相對固定的3-5人項目團隊提供培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