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潴龍河治理工程(安國段)鄰村段堤防防護設計變更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潴龍河治理工程(安國段)鄰村段堤防防護設計變更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潴龍河治理工程(安國段)鄰村段堤防防護設計變更項目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廳以冀水規計〔2024〕4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安國市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安國產發水利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工程名稱:潴龍河治理工程(安國段)鄰村段堤防防護設計變更項目施工; 2.1.2工程地點:明官店村、前李村、肖街村、大戶村、S231 大橋 、北流羅村 、鄭各莊、南程各莊村、軍詵村; 2.1.3主要建設內容:本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堤防鄰村段迎水側堤坡由植草防護調整為格賓石籠防護,防護段總長 9.549km; 2.1.4標包劃分:1個標段; 2.1.5工期:120日歷天;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內的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賬戶開戶行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如投標人為2025年2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的企業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信用中國 ”系統中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系統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開標當日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1.4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類)、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需具備水利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1.5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6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擬任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至投標截止時間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需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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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02-28 09:00至2025-03-06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招采云招標與采購綜合一體化交易平臺(http://www.zc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同時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