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縣陸坊港灌溉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設計(初設階段)公告
金溪縣陸坊港灌溉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設計(初設階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溪縣陸坊港灌溉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設計(初設階段)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實施,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金溪縣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設計服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陸坊鄉、黃通鄉等鄉鎮。
2.2項目概況: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綜合治理長度18Km,改建提灌站2座,改建陂壩6座,新建引水陂壩3座,加固維修灌溉渠道17Km,渠系建筑物改造150余處。
2.3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地質勘察、地形及工程測量、初步設計。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2.5招標金額:70.17萬元。
2.6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60天提交初步設計報告,后續成果提交滿足項目初步設計批復要求。
2.7質量要求:勘察設計成果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水利行業工程勘察及設計規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不符合下列資格審查條件之一者,則該投標人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一)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二)同時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
(三)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類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四)投標單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并加蓋單位公章,查詢結果(信用信息報告)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交易活動。
(五)投標人必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市場主體中公示,以投標人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主體登記信息顯示為已完成登記狀態為準,否則無效。
(六)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七)申請人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主體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注:以上第
(一)至
(三)條投標人需提供相關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至電子投標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
(四)條需投標人自行打印網上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掃描件至電子投標文件中;第
(五)、
(六)、
(七)條需投標人自行打印平臺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掃描件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對每個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資格審查辦法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