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羅木溪部分)-羅木溪(賢良路-公園路東段)-電力工程招標公告
龍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羅木溪部分)-羅木溪(賢良路-公園路東段)-電力工程施工招標公告(第二次)
1.招標條件龍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羅木溪部分)已由龍泉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龍發改投資[2024]89號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311-331181-04-01-507873,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 ,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業主為龍泉市水利局,招標人為龍泉市水利局,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創德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行政監督部門為龍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龍泉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羅木溪部分)—羅木溪(賢良路-公園路東段)-電力工程 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工程費用820萬元,建設規模:本工程主要內容為新建電纜井、環網箱基礎、低壓分支箱基礎,鋪設電纜保護管,新立水泥桿,敷設電力電纜、絕緣導線等內容。建設地點:龍泉市羅木溪(賢良路-公園路東段)。
2.2 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電力工程內容(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為8197598.00元。
2.3 施工總工期: 210 日歷天 。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r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且具有電力監管機構核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范圍含四級及以上承裝、承試。
r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a類證書;
☑3.3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600萬元及以上的電力工程施工業績 ;
證明材料要求: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開工令,當上述資料不能體現項目建設規模、項目特征等指標時可提供業主證明材料;
如證明材料載明的相關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順序進行認定:
(1)工程合同;
(2)業主證明;
(3)工程中標通知書;
(4)開工令;
(5)其它材料。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