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北湖區城市管理局南嶺大道沿線支路、城中村、無物業管理小區排水系統改造工程(一期)監理變更公告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政府采購計劃編號:北財采計[2025]0007號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南嶺大道沿線支路、城中村、無物業管理小區排水系統改造工程(一期)監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更正內容: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招標文件磋商邀請公告中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3本項目監理機構主要人員最低配備要求: 總監理工程師1名,專業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員3名,且為供應商正式員工(證明其為供應商單位正式員工需提供的資料:證明其在供應商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最近6個月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的證明”變更為“3.3本項目監理機構主要人員最低配備要求: 總監理工程師1名,專業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員3名,且為供應商正式員工(提供其為供應商單位正式員工的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