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步鳳鎮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步鳳鎮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步鳳鎮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已由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以《關于步鳳鎮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核準的批復》(鹽開行審經審〔2024〕4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鹽城宏居房產置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位于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步鳳鎮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
2.1.2建設規模:總用地面積約5714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64942.33平方米;主要建設住宅、商業、地下車庫、服務配套用房等;最高層數約27層;最終規模以相關主管部門審定規模為準。招標人保留對工程規模調整的權利。
2.1.3合同估算價:約72093.24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880日歷天。
設計、施工開工日期:2025年4月4日。工程整體竣工日期:2027年9月1日。
總工期含春節、節假日等法定假日時間,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中標人須合理安排工期,確保在規定工期內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2.1.5其他:
質量要求:合同約定的標準、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工程材料設備采購、施工質量及建筑物竣工驗收質量的依據。所有工程設計、采購和施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須達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國家“合格”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所有工程設計(含裝配式建筑結構專項設計)須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的相關設計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確保通過施工圖審查(包括各專項審查),設計單位負責施工圖送審、對接及配合并按要求進行修改,確保審查通過。
(2)施工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要求,質量標準達國家“合格”標準;綠化一年成活率達95%,二年成活率達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標人無條件補植到位(補植養護期自補植之日起需滿足兩年要求,并確保成活),綠化養護期兩年。
(3)采購設備標準:所有設備質量等級均為“合格”,并符合招標文件中技術需求、國家現行的相關規范標準及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的最新標準,項目確保按規范和標準驗收,且達國家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步鳳鎮光明路東、步鳳路南側地塊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為保證工程前期開工、工程實施、后續驗收所需的各項資料、文件及相關手續的辦理及費用;項目施工建設及相關物資采購(材料物資及設備);項目竣工驗收(含編制竣工圖文件)、移交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總承包內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綜合驗收及相關服務等全過程的EPC工程總承包交鑰匙工程全部費用。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設計方面:方案深化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專項設計、深化設計審核、設計調整、變更設計、竣工圖編制以及在設計過程中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相關評審及審查等全部設計工作,同時完成BIM模型。詳按設計任務書及招標人要求,招標人保留對設計范圍適當調整的權利。
關于綠色建筑的補充說明:綠色建筑咨詢服務的內容:按《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準》及《江蘇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國家二星級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準對建筑的設計方案提出優化調整建議,組織編制本項目的綠色建筑設計標識整體申報材料(其中包括自評報告書、綠評申報書、室外風環境模擬分析報告、室內自然通風模擬分析報告、室內采光模擬分析報告、噪聲模擬計算分析說明等輔證材料,以及綠評相關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參與招標人的綠評答辯(包括答辯的聯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辯現場輔助工作、答辯通過后的備案材料的撰寫、領取證書等)和綠色建筑評價過程中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等,最終取得綠色二星的評價報告。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等專業針對二星級綠色建筑要求所具備的設計施工圖紙。
2.2.2手續辦理:中標人須無條件及時辦理項目全過程的各項相關手續,招標人予以協助,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中標人承擔(按照相關規定必須由招標人支付的除外,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