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濱海縣港城污水處理廠擴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網一期工程EPCO(設計-采購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濱海縣港城污水處理廠擴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網一期工程EPCO(設計-采購-施工-運營)工程總承包項目已由濱海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濱政服投資〔2025〕26號批準建設,立項主體為濱海縣港城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濱?h港城污水處理廠擴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網一期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位于濱?hS328省道南側,阜東路東側及港城污水處理廠輻射區域。
2.建設規模:本項目擬對濱?h港城污水處理廠進行改擴建,并配套建設污水管網,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06.6畝,建筑面積約6200平方米。項目擬分期建設,本次招標范圍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具體內容為:一期工程對污水廠進行改擴建,對污水廠現狀處理規模4.5萬噸/日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及高效沉淀池進行提升改造,改造脫水機房、鼓風機房及變電間等配套設施用房;擴建污水廠規模3.6萬噸/日,新建粗格柵及進水泵房、細格柵及曝氣沉砂池、多級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及中間提升泵房、V型濾池及反沖洗泵房、消毒接觸池及巴氏計量槽、加藥間、加氯間(現狀改造)、生物除臭濾池、相關配套設施用房以及對污水廠進行改擴建工程和擴建污水廠運營等。招標人保留對上述規模進行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
3.總工期要求:21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50日歷天、施工工期160日歷天)。
4.質量要求:合格,具體要求如下:
(1)工程設計質量要求:設計須符合國家、省、市、縣相關規定及行業標準、招標要求,并通過圖紙審查。
(2)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質量標準為合格,符合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設計文件及招標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工程材料及設備要求:工程所有物資(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及招標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4)運營要求:合格,符合現行國家規范標準、規范文件和招標要求,運營時間:3年。
5.招標內容及范圍
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運營(EPCO)總承包方式,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前期報建、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及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運營等全部工作,還包括承包人為發包人完成從進場開工至驗收資料報送城建檔案館、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包括涉及該項目除招標代理、監理、審計、工程質量檢測外的所有報批報建、報規及專項和備案類評價等一切手續,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主要內容如下:
5.1設計招標內容及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優化設計、補充設計、變更設計、拆分設計、設計文件評審、圖紙報審及設計交底等設計配合服務,包括后續設計配合服務工作。
施工圖設計包含本工程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圖及各相關專業的施工圖設計,后續服務包括圖紙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設計修改、變更、分部分項驗收及交竣工驗收等服務工作。
5.2施工招標內容及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現場臨時施工道路、臨時辦公及生活用房、道路破除、開挖溝槽、管網及設施的施工安裝、回填、道路施工、綠化恢復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關設施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竣工驗收備案、工程移交、檔案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以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5.3材料及設備采購內容及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濱海縣城北片區污水管網一期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等采購。
5.4手續協助辦理(包含但不限于):
(1)前期及施工階段相關手續的協助辦理:協助辦理工程前期手續、開工、施工過程及驗收交付所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設計報批報建、圖紙審查、投資建設行政審批、環保、規劃國土、住建、城管、施工許可配合辦理、供水及供電的報批等。
(2)驗收、交付階段相關手續的辦理: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各專業驗收、外接水、外接電手續、檔案整理移交城建檔案館等。
5.5竣工交付:通過相關部門的各項專業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配合招標人歸檔,并取得檔案室出具的檔案接收證明文件。
5.6項目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養護工作等。
5.7項目運營:對污水廠進行改擴建工程和擴建污水廠運營等服務內容,具體以發包人要求,運營部分單獨結算(具體內容詳見運營協議)。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中標運營方按照《污水處理服務費委托運營協議》履行運營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