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雙城區松花江凈水水源輸水工程項目設備(暫估價)采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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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區松花江凈水水源輸水工程項目設備(暫估價)采購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SZ0100G250125001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雙城區松花江凈水水源輸水工程項目設備(暫估價)采購已由哈爾濱市雙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哈雙發改發[2024]33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城市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申請專項債券資金及地方政府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備(暫估價)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雙城區松花江凈水水源輸水工程項目設備(暫估價)采購
2.2 供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3 采購內容:閥門、水錘監測器等(具體內容(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2.4 供貨期限:從中標發布中標通知書日算起30日內完成供貨;
2.5 招標范圍:完成本項目閥門、水錘監測器的供貨、指導安裝、調試、直至驗收合格,運行交付;
2.6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執行的及行業執行的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2.7 質保期:詳見技術要求文件。
2.8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分包;
2.9 最高投標限價:7089377.57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標。如為代理商投標,需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唯一授權書。(注: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的制造商與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一個制造商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3.3 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人員要求:投標人可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自行配備;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沒有行賄犯罪記錄。本條“行賄犯罪記錄”是指存在行賄行為并被判有行賄罪的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網站公布的判決結果為準。